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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师生停车库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1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周波

师生停车库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师生停车库是学校专门为在校师生提供停放自行车、助力车、电动车、摩托车的必要场所,是体现学校常规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部位。为进一步加大车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力度,现规定如下:

一、师生停车库安全保卫责任人由学校指派的清卫勤杂工兼管,负责师生车辆的排放整齐,认真检查学生车辆有无上锁,上学、放学高峰期学生车辆停放、取车时指导和疏散,以及车库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凡在车库停放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个人申请,班级登记注册,后勤保障处核发停车牌后方可停车,无停车牌的一律不得停放,停车牌遗失必须及时到后勤保障处补办。

三、每天上学、放学进出车库按疏散方向标志一律依次有序靠右行走,严禁同向进出,存取自行车要文明礼让,服从管理人员和值日老师的指挥,以避免在车库内发生拥挤、碰撞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库,车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员并会熟练使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凡在车库停放的自行车必须撑脚完好且上牌上锁,撑脚不好的一律不得在车库内停放,对未上锁上牌的自行车一律由车库管理员统一集中后上锁,取车时学生必须填写《车辆无牌无锁认定书》,写明姓名、班级、车牌号、有无先例行为、并陈述未锁经过、班主任证实,方可将车取走,并与当月文明班级评比挂钩。

六、凡自行车上锁离开学校出门时,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暂扣询问、登记,经班主任或后勤保障处或学生发展处或教师发展处核实确属当事人车辆,才可放行。中途离校的同学必须挂有学校统一格式的出门证,车库管理人员方可让其取车,门卫值班人员验证后放行,以确保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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